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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0年国家旅游局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2010-2-2 16:25:58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已公布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国家旅游局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通知如下:

  一、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2月1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xdwang@cnta.gov.cn进行面试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考生身份、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等。

  二、请考生于2010年2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恕不接待个人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干部处,邮编100740。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
  4、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外语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
  5、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学校盖章)、学生证复印件。
  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我局面试、专业考试拟定于2010年3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 
  2、考生参加面试、专业考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电话:010-65201911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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