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政策解读(五)
王月浩 曾博伟
2010-1-8 10:36:02中国旅游报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十、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
现状分析: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和各地鼓励类产业目录,是对投资方向的重要引导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基于当时旅游发展的状况,在“鼓励类”发展目录第25条“其他服务业”中,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及“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三项内容纳入其中,对旅游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判断,旅游产业需要鼓励的内容更加丰富,有必要在这一目录中做出相应调整。据了解,一些旅游发达地区在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包含了较多与旅游相关的内容,但普遍来看,旅游内容在各地的产业指导目录中体现仍十分有限。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把更多的旅游内容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支持、引导旅游投资和发展方向,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并藉此引导各地在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时对旅游业相关内容予以足够的重视。从旅游发展看,以上旅游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将是未来一个时期促进休闲旅游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国家层面予以推动十分必要。各地还可根据此条政策的基本精神,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把本地区未来一个时期发展的重点内容列入本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
十一、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
现状分析:目前,旅游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认识不足,通过知识产权维护保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二是旅游部门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主要是因为从职能上看这些相关产品的生产和知识产权申请都有各自归口管理的部门,不属旅游部门职责范围;三是现实紧迫性不强,目前市场上针对旅游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尚不突出,很难引起大家的关注;四是对这一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这十分不利于保护企业利益,规范市场秩序。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培育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解决业界的认识问题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首要环节,各地旅游部门需从旅游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未来旅游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引导企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并加强与知识产权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指导并创造条件帮助企业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同时,对于通过申请知识产权维护自身权益的企业和实际做法,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鼓励、宣传和推广。(作者单位: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