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质监部门联合督查旅行社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
2009-5-31 12:36:13安徽省旅游信息中心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5月29日早上,安徽省、合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安徽大剧院和合肥旅游集散中心两个旅游车辆出发点进行检查。此次联合突击检查旨在督查旅行社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保障端午小长假期间旅游市场的安全有序。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旅游合同的签订情况、旅游车辆的安全使用情况、旅行社使用导游情况以及办事处是否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等。通过对两个检查点12辆旅游车的检查,12辆旅游车的游客均为散客拼团,旅行社能够规范使用旅游车辆和导游,但部分导游对客服务不规范,在接待游客时没有打接待社社旗。检查人员在对合肥旅游集散中心黄山旅游班线车检查时,发现黄山庐阳假期旅行社在肥办事处人员送客。根据《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办事处人员送客行为属违规行为。安徽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将要求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对黄山庐阳假期旅行社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还通过游客手中的旅游合同和线路行程等了解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规范,是否载明了《旅行社条例》规定载明的十四项内容,并耐心地向游客介绍签订旅游合同的注意事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