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出台措施鼓励发展乡村旅游 办农家乐享优惠政策
2009-5-18 15:35:31安徽省旅游信息中心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近日,和县专门出台政策扶持、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实施和县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区)创建工程,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文化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
强化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培育。凡被评为市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的镇,在巢湖市给予3万元人民币奖励的同时,县政府再给予奖励1万元。对县考核农家乐工作前三名的镇,分别奖励1.5万元、1万元、和7000元。
以实施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化为载体,推行乡村旅游经营户星级评定活动。和县对当年被评为“星级农家乐”的农户在市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三星级奖励4000元、四星级奖励6000元、五星级奖励10000元)的同时,县政府再按市标准的一半,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