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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万载县旅游局认真组织学习《旅行社条例》

2009-3-20 14:58:48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2009121,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旅行社条例》,并从200951起施行。为了加强对万载县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万载县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近日,万载县旅游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旅行社条例》。会上,万载县旅游局领导带领同志们共同学习了《旅行社条例》各条款、了解修订的背景、新旧《条例》区别等,随后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局领导给同志们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认真学习新《旅行社条例》的内容,切实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在学习过程中要加以对比,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新《旅行社条例》,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学习版面、刷写学习标语横幅、开展学习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扩大新《旅行社条例》的影响。三是学以致用,深入落实。抓好新《旅行社条例》的学习应用,在实际工作中用新《旅行社条例》指导我们的工作。为确保新《旅行社条例》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万载县旅游局将于4月底之前组织全县旅行社从业人员学习贯彻新《旅行社条例》,并对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将通过文件或万载旅游网向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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