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游局颁布旅行社组团来湖北旅游奖励办法
2009-2-17 11:52:27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湖北省“2009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在汉召开,为吸引更多境外省外游客来湖北旅游,促进湖北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旅游局“拉内需、促消费、保增长”旅游行动计划,对组织境外、省外旅游者来湖北旅游的我省国际国内旅行社制定奖励办法和政策。具体细则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省直接组团或与客源目的地旅行社合作组团的省内国际、国内旅行社
二、奖励时间
奖励办法试行一年,从2009年2月1日到2010年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和条件
1、旅游专列: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旅游者来我省的旅游专列,在湖北省境内过夜3晚以上(含3晚),游览3个以上景区,每列奖励3万元。
2、旅游包机: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旅游者来我省的旅游包机,在湖北省境内过夜3晚以上(含3晚),游览3个以上景区,每架次奖励2万元。
3、旅游包船: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旅游者来我省的旅游包船,在湖北省境内过夜3晚以上(含3晚),游览3个以上景区,每航次奖励1万元。
4、年度组团奖励: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旅游者来湖北旅游,在湖北省境内过夜3晚以上(含3晚),游览3个以上景区,根据年累计人数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