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08年永春县旅游市场规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9-1-6 15:05:34福建旅游之窗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一是旅游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全面整顿“黑导”、“野导”与非正规景点、旅游购物点、旅游餐馆等相互勾结,游客对导游满意度达90%,实现导游零投诉;举办“永春县旅游服务质量现场咨询活动”,分发旅游服务质量宣传材料2000份;结合旅游行风评议工作,广泛征求意见10条,并抓好整改工作,优化我县旅游环境。
二是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县旅游实际,重新修订《永春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年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基础建设年、“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全面对旅游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共责令当场整改隐患30处,限期整改3处;积极防抗台风和暴雨天气,共取消来永旅游团队20团410人,更改行程时间6团155人。
三是旅行社市场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县所有旅行社和营业部参加旅游业务年检,达到100%年检率;全年销毁虚假、非法旅游广告等违规旅游宣传材料700多份;成立永春县旅游协会,引导旅游企业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诚信、合法、规范经营。(张财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