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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质监所发旅游警示公告 为出境游市民打“预防针”

2008-9-23 10:04:06山东省旅游信息中心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十·一”黄金周已进入倒计时,“后奥运”游高峰也将出现,记者从一些旅行社了解到,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开拓和市民出游意识的改变,眼下,选择国内长线旅游或者出境旅游的市民越来越多。昨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今年第16号旅游质监警示公告,专门为计划出境游的市民打好“预防针”。
  提示一:证件安全
  “护照、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等相关文件是出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质监所工作人员建议,原件应单独保管或放在贴身口袋中,可将有关证件复印一份随身携带,除出入境检查外,相关证件最好交由领队统一保管。一旦发生证件丢失或被抢,要立刻报告领队并报案,请当地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可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并向我国的使领馆报告并补办有关证件。
  提示二:财物安全
  出境期间不要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更不要把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托运的行李、外衣口袋或容易被割破的手提包中,贵重物品可以寄存,不要把其放在宾馆房间或旅游车中,逛街购物时少带现金多用信用卡。
  提示三:住宿安全
  工作人员提醒,进出房间要及时关门锁门,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要熟悉酒店的安全通道等疏散标志,离开宾馆外出前要携带一张标有酒店位置的联系卡或酒店名片。
  提示四:观光安全
  要服从导游和领队安排,严禁擅自离队,要记下领队和导游的手机号码、旅游车牌号等信息,以便出现意外时及时联系。不要在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停留,要慎重参与刺激性旅游项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服从指挥,不要到赌场及色情场所消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自由活动期间要结伴而行,并告知领队、导游大致的活动范围,不要乘坐无标志车辆,不要“凑热闹”,要在规定时间返回。
  提示五:人身安全
  “出境游要去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一定要尊重别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工作人员提醒,遇到自然灾害及政治动乱、战乱、恐怖事件时要保持冷静并及时撤离,同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保护和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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