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扎实抓好2008“中秋”“十·一”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2008-9-12 14:30:27南江县旅游局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中秋”、“十·一”节假日即将到来,我县旅游随着灾后景区基础设施恢复和旅游市场启动已转入旺季,但同时也进入各类事故、险情高发时期,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不容懈怠。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抓好我县“中秋”、“十·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有关部门、光雾山风管处、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克服麻痹松懈情绪,扎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的旅游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查督办,把工作措施落实到组织、制度、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旅游安全万无一失。
二是明确任务,强化管理
由旅游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对全县旅游行业开展“中秋”、“十·一”节假日旅游安全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彻底清除各类安全隐患。
1、加强旅游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旅游客运车辆、船舶资质、设施维护以及安全运行情况,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程度及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黑车”、“黑船”以及带病营运、超载营运、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对于景区容易发生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景区管理单位要按照规定设立规范、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防撞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清除交通障碍,确保游人行车安全。组织专业机构对景区栈道、观光车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2、加强旅游景区及风险性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责任制度、游客分流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地质灾害和重大安全隐患备案制度、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严格检查旅游景区道路危险地段防护栏、警示牌、紧急救援电话公告牌的设立情况;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加强对风险性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旅游高峰期要采取措施科学调控、安全分流,全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有序。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群众聚集性活动的安全管理。旅游、公安、消防、卫生、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以及全县的宾馆饭店、游船、农家乐、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四防”措施,督促经营单位认真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中秋”、“十·一”节假日期间举办的所有旅游节庆活动要切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责成主办单位依照规定到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公安、安监等部门要认真检查活动主办单位制订的安全工作方案、游客紧急分流预案、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各项预案的宣传、贯彻、演练情况,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是强化责任,逗硬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责令责任单位迅速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谁的隐患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定人、定责、定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措施未落实、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旅游企业和单位必须停业整顿,不得接待游客,并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引导旅游消费者规避风险。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和县安监局、旅游局等单位备案。如遇突发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南江县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按照“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属地救护、就近处理”,“及时报告、信息畅通”的原则迅速处置、有效救助,全力控制事态发展。要认真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程序逐级上报,切忌瞒报、缓报。
四是严明纪律,加强值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十·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各景区景点主管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中秋”、“十·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责任见附表),各单位、各景区景点值班人员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服从意识,务必到岗到位。县旅游局要加大景区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大对值班人员履职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到位、值班不在岗、落实走过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三问”制度,问责到底。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