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标准 > 国家旅游局令第20号 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 2005.2.17
2005-2-17 0:00:00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20号
为了适应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作如下修订: 一、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 二、删除第七条。 本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局长 何光暐商务部部长 薄熙来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