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实行旅游重大项目月报制度
2008-2-4 0:00:00安徽省旅游信息中心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为加快项目建设,自2008年起,巢湖市对全市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实行月报制度。该项工作由巢湖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旅游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协助,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市委督查室上报项目建设情况,上报内容主要包括当月投资额、形象进度、下月投资计划及项目主要存在问题。
巢湖市委督查室每月进行汇总,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专题汇报,并召开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