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英文版 邮箱登录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 地方新闻 > 新闻列表 > 山东蓬莱规定游船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山东蓬莱规定游船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2008-3-21 0:00:00山东省旅游信息中心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给广大游客提供安全、优质的海上旅游运输服务,3月20日,山东蓬莱市港航局与海事、船检、蓬莱阁街道等部门开始对全市44艘旅游船的97名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此次岗前培训目的在于提高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规范蓬莱海上旅游运输市场秩序。培训的内容以行业法律法规为主。培训结束
后,蓬莱港航部门将对所有学员进行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上岗资格证》,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
  据悉,自1998年实行旅游船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以来,山东蓬莱市连续10年未发生一起游船海上安全事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