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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公告

2001-11-6 12:29:18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2001年18号)   根据我国与越南、缅甸、柬埔寨、文莱4个国家签署的关于中国公民前往旅游的组织实施办法备忘录的规定,现公布越南(42家)、缅甸(51家)、柬埔寨(30家)、文莱(34家)等4国指定接待中国旅游团的旅行社名单。(详见资料中心) 特此公告。   国家旅游局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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