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县积极做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
2008-12-17 15:36:34福建旅游之窗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为帮助旅行社度过因市场低迷造成的困难,福建省、市旅游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通知》(闽旅[2008]162号、岩旅[2008]115号),永定县旅游局立即行动,迅速通知县内所有旅行社,积极做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保证金暂退比例为60%,对象为所有全额缴纳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未足额缴纳或被法院冻结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则不在暂退范围之内,暂退给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2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 )
对这一旅游政策,永定棉花滩旅行社总经理杨妙蓉表示:“在这关键时期,政府暂退保证金,这是对企业一个很好的扶持政策,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将给低迷的旅游业注入新的活力,对帮助旅行社渡过难关起到积极作用。”(简琼炫)
